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落实《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教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试行)》(陕师院综〔2022〕37号),提高青年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应用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2年青年教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践锻炼,使青年教师获得专业实践经验,熟悉相关行业发展趋势及一线工作岗位要求,了解并掌握行业企业对所需人才在素质、知识、能力方面的要求,不断增强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实践教学能力、实践创新能力、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培养应用型人才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参与对象与工作要求
1.2022年新入职且无相关专业领域实践经历的青年教师,本学年应参加累计不少于10周(每周不少于2天)的实践锻炼。
2.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截止8月31日),在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下,本学年应参加不少于2周(10天)的实践锻炼。
3.40周岁以上的教师,确因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学院安排参加实践锻炼的,应服从学院的具体安排。
4.实践锻炼期间以学年为单位计算,本学年从2022年9月开始至2023年8月底结束。
三、工作内容与方式
(一)教师教育类青年教师实践锻炼
1. 教师教育类专业青年教师在省内(以西安市为主)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实践锻炼,中小学没有对应学科(专业)的,根据任教学科(专业)特点可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电教部门、教师进修学校等相关教育机构进行实践锻炼。通过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了解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和管理常规,熟悉中小学生和儿童成长发展规律,掌握基础教育改革现状和发展趋势,以及对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2. 新教师的实践锻炼可采取跟岗学习、教育见习、顶岗支教、挂职锻炼等方式。入职一年以上的青年教师,可利用承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项目、本科生教育实习的机会,或采取合作开展项目研究等方式。从事学前教育专业教学的青年教师,可充分利用学校附属幼儿园开展实践锻炼。
(二)非教师教育类青年教师实践锻炼
1. 非教师教育类专业青年教师在本专业相关的省内(以西安市为主)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基层社区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开展实践锻炼。在生产实践中了解本专业的新知识、新工艺、新方法,熟悉生产组织方式,掌握工艺流程、生产技术、操作规范,明确产业发展趋势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需求。
2. 新教师的实践锻炼可采取跟岗学习、顶岗实践、挂职锻炼等方式。入职一年以上的青年教师,可利用本科生教育实习的机会,或采取合作开展项目研究、产品研发、市场营销、成果转化等方式。
(三)视同实践锻炼情况
入职一年以上的青年教师带队指导本科生赴实训基地开展教学实践或教育实习,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项目研究或技术研发等,承担学校安排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校园长培训授课任务、实践指导或班主任工作,经二级学院审核认定的,可视同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
四、工作任务与考核
1. 参与对象制订实践锻炼计划(项目计划等),明确实践锻炼的目标、内容、时间、方式及预期效果等。
2. 实践锻炼期间,必须服从实践锻炼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实践锻炼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工作记录和学习笔记。
3. 实践锻炼期满后须总结实践锻炼成果,撰写实践报告,并由所在学院进行实践锻炼工作考核。具体考核要求、结果及运用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教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试行)》(陕师院综〔2022〕37号)执行。
五、组织实施
1. 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在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统筹安排下,由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师发展需要,建立相对稳定的教师实践锻炼培训基地,并制订本学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计划,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备案。教师自行联系的实践锻炼单位,必须经学院审核批准。
2. 新入职教师的实践锻炼应安排校内指导教师,与“青年教师导师制”共同实施。
3. 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的过程管理,如实地或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性汇报等,以确保实践效果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六、有关要求
1. 做好青年教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工作是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2. 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期间的待遇及相关费用,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教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试行)》(陕师院综〔2022〕37号)执行。
3. 请各学院于10月26日前提交本学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计划一览表纸质版(附件1),及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具体计划纸质版(附件2),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敏 郑峰 办公电话:81530332
办公邮箱:ssyjsfzzx@163.com
办公地点:德勤楼506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附件:1. 2022-2023 学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计划一览表
2.2022-2023 学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计划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