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附属幼儿园、有关部门:
为落实《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教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试行)》(陕师院综〔2022〕37号),充分发挥附属幼儿园资源优势,更好地服务青年教师发展,加强学前教育专业新入职教师和青年教师实践研修工作,经教师发展中心与附属幼儿园共同研究,制定了《学前教育专业青年教师赴附属幼儿园实践锻炼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9月19日
学前教育专业青年教师赴附属幼儿园实践锻炼实施方案
为落实《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教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试行)》(陕师院综〔2022〕37号),完善青年教师培养体系,创新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培养模式,充分发挥附属幼儿园资源优势,切实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经教师发展中心与附属幼儿园共同研究,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应用型办学定位,遵循青年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深化推进院-园合作、产教融合,以提高学前教育专业青年教师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大青年教师双师双能型队伍建设,同步推进附属幼儿园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
二、参与对象
学前教育专业当年新入职教师及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40周岁以上的教师,确因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实际需要开展实践研修或调研的,由所在学院与幼儿园联系安排。
三、实践内容
1.开展教学实践,提升个人专业能力
坚持实践锻炼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定期赴附属幼儿园参与教学实践,深入幼儿园班级管理和教学,在幼儿园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下了解和观察孩子,熟悉幼儿身心成长特点和规律,掌握幼儿园一日生活常规和幼儿教师工作流程。通过思考和实践,将学前教育各领域专业知识与幼儿园具体实践相结合,用实践反哺教学,努力提升自身专业技能。
开展教研活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坚持实践锻炼与专业建设相结合。基于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需要,瞄准人才培养目标,在专业导师的指导下,赴附属幼儿园参与日常教研活动,开展课题研究等。通过教研实践,深入了解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和幼儿教师个人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需求,不断丰富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内容,完善专业技能培养体系,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开展项目合作,推动幼儿园特色发展
坚持实践锻炼与服务幼儿园发展相结合。发挥高校教师科研优势,与幼儿园合作承担科研任务、合作开展园本课程建设或教(玩)具研发等。通过项目合作,建立发展共同体,把研究成果应用于幼儿教育实践,为附属幼儿园提供专业引领,促进“学科专业-教师个人-幼儿园”共同发展,实现“互惠共赢”。
四、重点任务
1.新入职教师以“认知”为主要任务:在导师引领下,了解幼儿园一日活动流程、保育环节、听课观课、儿童行为观察、环境创设、课程建设、教研活动等。
2.助教、讲师以“参与”为主要任务:参与评课、教研活动、课题研究、教学改革等。
3.副教授、教授以“引领”为主要任务:开展培训、合作开展课题研究与教学改革、推进课程建设等。
五、研修要求
1.附属幼儿园规模有限,仅作为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基地之一。青年教师赴附属幼儿园开展实践锻炼,应当由所在学院与幼儿园提前联系,明确实践锻炼的期限、时间和内容等。在征得幼儿园同意之后方可进行。
2.参加实践锻炼的青年教师应制订《实践锻炼计划》,明确实践锻炼的目标、内容、时间、方式及预期效果等。其中,当年新入职教师的实践锻炼应与“青年教师导师制”结合开展,在导师指导下进行。
3.实践锻炼期间,必须服从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4.实践锻炼期满考核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教师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5.其他相关专业青年教师需要在附属幼儿园参加实践锻炼的,参照本方案执行。
教师发展中心 附属幼儿园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