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指导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陕师院人﹝2017﹞4号)精神,现就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做好2022年新教师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1. 2022年新入职教师(名单见附件1)。
2.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经教师发展中心同意,需要采取导师制方式培养的其他青年教师。
二、培养目的
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巩固新教师线下线上岗前培训成果,指导青年教师加强政治思想和师德修养,明确立德树人目标任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科研常规,提高教书育人及教研科研能力,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为学校发展培育生力军。
三、培养期限
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
四、导师遴选
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和青年教师发展实际,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职责遴选确定指导教师。一名青年教师原则上遴选确定一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确定后,须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22年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指导教师选聘名单》(附件2),并于9月22日前报送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备案。
五、培养要求
1. 指导教师与青年教师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方案》(附件3),经二级学院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院长签字后,于9月30日前报送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同时领取《青年教师培养手册》(指导教师版与培养对象版)。青年教师在培养期间须学习借鉴导师和其他教师的教学科研经验与方法,听课观摩不少于18学时/学期,其中听取导师示范课不少于10学时/学期,作好听课记录,并参加答疑辅导、作业批改、实验指导及其他教学活动;在导师指导下试讲不少于4学时/学期,教学效果应征求导师及学生意见,并及时改进;完成导师指定的学习或教学实践任务。
2. 指导教师在培养过程中,须将指导环节及相关内容填入《青年教师培养手册》(指导教师版)。培养对象须将听课记录、试讲记录、教研科研、学习心得、培养总结等内容填入《青年教师培养手册》(培养对象版)。两版《青年教师培养手册》是培养考核的重要依据,培养期满后须同时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存档备案。
六、管理与考核
1. 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及时督促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培养及学习任务,并于2023年9月对培养工作进行考核。
2. 考核主要包括导师指导任务完成情况、培养对象学习任务完成情况、培养效果三个方面。两项任务完成情况在二级学院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由青年教师所在教研室负责。培养效果要从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务能力两个方面作出能否胜任教学岗位的鉴定。其中,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由学院师德建设工作小组作出鉴定,教学科研业务能力由学院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作出鉴定。考核结果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备案,作为聘任教师岗位的重要依据。
3. 青年教师培养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不合格者须延长培养期,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 1学年。延长期满考核仍不合格者不再续聘教师岗位。
4.指导教师的遴选与职责、相关待遇及要求,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执行。
联系人:张敏 郑峰 办公电话:81530332
办公邮箱:ssyjsfzzx@163.com QQ群:618091558
办公地点:德勤楼506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附件:1. 2022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对象名单
2. 2022年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指导教师选聘名单
3.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方案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