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2020〕15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22年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师院综〔2022〕2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拟入职教师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本年度公开招聘的拟入职教师岗位的人员。
二、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术诚信、遵纪守法、社会服务等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
(一)政治表现。拥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信仰信念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协作,有爱心和敬业精神。
(三)学术诚信。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
(四)遵纪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在公开场合和网络渠道无不良言论,不信谣、不传谣。
(五)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服务社会,具有正确的义利观和奉献精神。
三、考察流程
各二级学院可通过以下多种方式结合,做好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考察工作。
(一)个人自查。
拟入职教师本人就相关审查内容做出书面承诺和自评。
1.个人承诺书。根据考察内容,由拟入职教师本人做出个人师德承诺(附件1)并签字。
2.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拟入职教师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自评表》(附件2)。
(二)二级学院考察
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师德建设小组的职能,通过应聘简历审查、拟入职教师试讲、基层党委面试及谈话、心理测评、查阅毕业院校(或原单位)的相关材料、联系毕业院校(或原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对拟入职教师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状况进行考察。
1.基层党委与拟入职教师进行谈话,做好谈话记录(附件3),由院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2.经二级学院师德建设小组研究、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形成考察结论,填写《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拟入职教师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考察表》(附件4)(以下简称《考察表》),由院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三)心理测评
主要考查拟入职教师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
四、考察结论
(一)考察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
(二)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需在《考察表》的相应栏中指出存在的问题。
附件1和附件3由二级学院留存。附件2和附件4一式两份,一份二级学院留存,另一份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
附件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拟入职教师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考察承诺书
附件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拟入职教师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自评表
附件3:谈话记录模板
附件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拟入职教师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考察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