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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021-11-05 10:58     (点击: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根据《关于印发〈陕西省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陕教工〔2021〕115号)、《关于印发<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师院党〔2021〕132号)和《关于做好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师院党〔2021〕121号),学校决定针对高校师德师风方面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

本次重点排查和治理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有:

  1. 教师理想信念缺失;

  2. 课堂讲授随意,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言行不当;

  3. 在科研工作中学术不端;

    4.师生关系不正当。

二、治理方式与工作程序

(一)学习动员(11月8日-12日)

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的重要论述以及上级和学校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文件,深入领会讲话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新时代高校教师应当具备的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明确本次治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重点学习的文件有: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2020〕152号);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陕教工〔2021〕115号);《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实施细则(试行)》(陕师院党〔2020〕48号);《关于印发<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师院党〔2021〕132号)。

(二)个人自查(11月15日-19日)

每位教师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本次治理的突出问题逐项自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说明具体情况并立即改正,明确改进措施。

(三)师生举报(贯穿全程)

根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敬请师生监督并向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举报我校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举报方式:

  1. 信函举报: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101号德勤楼506室,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编:710100;

  2. 电话举报:电话:029-81530332;

  3. 邮件举报:邮箱:ssyjsfzzx@163.com。

    (四)单位排查(11月22日-26日)

    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要深入师生中了解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师德建设小组对本学院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集体研判,对照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逐人逐项排查并作出结论。

    (五)总结改进(11月29日-12月3日)

    各二级学院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经过学院师德建设小组研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由基层党委书记签字后报送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

    三、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和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开展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细排查,从严治理,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切实做到令行禁止。通过本次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积极有效地预防各类师德失范行为的发生。师德建设小组要按照《关于成立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的通知》(陕师院党〔2020〕47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对于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盲区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对于学校在制度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应提出建设性的改进建议。

    (二)对于发现的师德师风问题苗头和轻微问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把问题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比较严重的突出问题,要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三章、第四章之规定,进行分析研判和分类处理。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因马虎应付、失职失责导致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学院或部门党政责任人,将按照《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章之规定严肃问责。



中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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