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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办公)部门职责

根据学校党委发布的《关于印发<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陕师院党〔2021〕198 号),部门职责如下:

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主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 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统筹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研制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

2.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定师德师风建设规划, 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体系,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

3.统筹做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状况调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考察与师德师风评价考核制度,并贯穿于教师入职、岗位聘任、职称晋升、项目评审、人才引进等教师工作与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

4.协同其他部门提升教师德育意识和“课程思政”能力,充分挖掘各类课程的思政教育资源,推动构建全员、全课程的大思政教育体系。

5.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教师发展中心是学校负责促进以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的教师职业发展的教辅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提升,落实新教师岗前培训制、 青年教师导师制、在职培养培训制及企业实践锻炼制等工作,组织开展教师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提升的有关培养培训工作。

2.负责教师个人职业发展指导工作,建立校院两级教师发展工作指导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能,健全工作机制,为教师提供咨询与指导。

3.负责教师发展理论与实务研究;负责教师发展交流与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教学科研相关业务评比等活动。

4.做好全校教师的师德考核以及师德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推选工作。

5.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